【農機網 熱點關注】 7月19日,黑龍江省財政廳等八部門聯合下發《黑龍江省2019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產者補貼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標志著玉米、大豆和稻谷補貼正式進入實施階段?!秾嵤┓桨浮访鞔_:9月15前通過糧食補貼“一折(卡)通”將補貼資金足額兌付給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
玉米、大豆和稻谷合法實際種植面積的實際生產者(包括農民、農民專業合作社、企事業單位等)。補貼資金直接發放給實際生產者。
補貼標準
1.適當提高玉米生產者補貼標準,大豆生產者補貼標準高于玉米生產者補貼標準200元以上。
2.地表水灌溉稻谷畝補貼標準高于地下水灌溉稻谷40元以上(含40元)。
下列情況不得享受補貼:
1.未經申報、公示、審核的玉米、大豆和稻谷種植面積;
2.在國家和省有明確退耕要求的土地上種植玉米、大豆和稻谷的面積;
3.在未經批準開墾的土地或者在禁止開墾的土地上種植玉米、大豆和稻谷的面積。
4.享受糧改飼試點政策的青貯玉米面積。
發放流程
1.補貼面積申報核實。
7月至8月10日,各市(地)縣(市、區)政府(行署)組織統計、農業農村、水利等有關部門通過自下而上的形式,開展玉米、大豆和稻谷合法實際種植面積的申報核實匯總工作。各行政村(單位)組織轄區內玉米、大豆和稻谷實際生產者申報生產者補貼,組織專人對申報信息進行核實確認后,報所在鄉鎮政府審核認定。鄉鎮政府對有關信息審核后,在村屯(單位)和鄉鎮政府同時張榜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無異議后,將補貼信息逐級上報縣(市、區)、市(地)政府(行署)審核匯總。
8月15日前,各市(地)、縣(市、區)政府(行署)將匯總審核認定后的轄區內玉米、大豆和稻谷合法實際種植面積數據以正式文件(含電子版)報省統計局、農業農村廳和省水利廳;同時,各市(地)、縣(市、區)統計和農業農村部門將補貼對象姓名(單位名稱)、“一折(卡)通"賬號(單位銀行賬號)、身份證號碼、玉米、大豆和稻谷合法種植面積等詳細補貼信息(含電子版)函告同級財政部門,作為當年發放玉米、大豆和稻谷生產者補貼的基礎。
省農墾總局轄區內所屬玉米、大豆和稻谷合法實際種植面積統計核實工作參照上述流程執行。
8月20日前,省統計局會同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將匯總審核認定后的分縣(省農墾總局)合法實際種植面積數據以正式文件(含電子版)報送省財政廳,作為補貼資金測算和撥付依據。
2.補貼資金發放,8月31日前,省財政廳會同農業農村、統計、發改等有關部門測算擬定當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產者補貼標準,經省政府批準后,將補貼資金通過糧食風險基金專戶直接撥付各市(地)、縣(市、區)和省農墾總局.各市(地)、縣(市、區)和省農墾總局在接到省補貼資金后,由其財政(財務)部門根據同級統計、農業部門提供的補貼對象玉米、大豆和稻谷合法實際種植面積及省政府確定的補貼標準,將補貼資金到戶明細數據在村屯(單位)和鄉鎮政府同時進行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經公示無異議后,于9月15前通過糧食補貼“一折(卡)通”將補貼資金足額兌付給補貼對象。
市縣農發行機構將補貼資金通過糧食風險基金專戶撥付至代發補貼的金融機構時,要在大額來賬匯兌憑證(或其他憑證)中嚴格統一附言內容和格式,三項補貼資金統一附言內容分別為:“玉米生產者補貼”.“大豆生產者補貼”、“稻谷生產者補貼”。市縣農發行或代發補貼的金融機構向實際種植者兌付補貼時,應在“一折(卡)通”摘要欄注明“玉米補”、“大豆補”、“稻谷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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