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2024年第二批中央農業相關轉移支付預算資金的通知
各設區市、縣(市)財政局、農業農村局,有關省級單位:
現將2024年第二批中央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下達給你們(詳見附件1),其中:下達給市縣的中央資金通過2024年省與市縣結算辦理,列入“1100252農林水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結算科目,支出列“213農林水支出”。下達給省級預算單位的中央資金請列2024年“2130122農業生產發展”科目;非部門預算單位的中央資金下達到省農業農村廳,由省農業農村廳按照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的要求撥付至相關項目單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根據中央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結合省下達的資金額度和績效目標,及時制定當地項目具體實施計劃,抓緊做好資金分配、撥付和項目組織實施等工作,并按規定通過省級專項資金管理平臺報送各專項資金使用方案。
二、進一步加強部門協作,加強項目實施監督管理,及時掌握項目執行和資金使用情況,妥善處理項目執行中的問題,對預算執行過程中進度較慢的項目、單位,要重點督導,及時采取有效改進措施,杜絕資金滯留情況發生。
三、按照績效管理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建立健全本區域項目績效評價機制。項目年度完結后,各市(區)農業農村部門要按時完成項目總結和績效自評報省農業農村廳歸口處室。省級將適時組織對項目實施情況及績效自評情況進行抽驗,各地績效評價情況與以后年度專項資金分配掛鉤。
四、進一步強化資金監管,加大日常監督力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范資金管理使用,全面實行公開公示制度,確保涉農資金管理“陽光操作”。
附件:1.2024年第二批中央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下達表
2.2024年第二批中央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區域績效目標表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農業農村廳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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