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通知公告】 各相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廳農業機械化管理部門的要求,2021年將履帶自走式
旋耕機、甘蔗
收獲機、果蔬
烘干機等三個品目列為現場演示評價機具。請生產企業按照《云南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現場演示評價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云南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現場演示評價實施方案
云南省農業機械鑒定站
2021年9月12日
附件:
云南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現場演示評價實施方案
為規范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準確掌握機具基本構造、使用性能等情況,推廣先進機具和防范補貼風險,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計財〔2021〕8號)、云南省農業農村廳、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云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云農機〔2021〕7號)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與核驗等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9〕7號)等相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現場演示評價機具原則
(一)列為現場演示評價的產品,企業作出書面承諾(附件1),公示無異議后導入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公示期內未提出書面承諾的,視為主動放棄補貼資格。未履行承諾事項或實地演示評價未通過的,取消有關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并由農機生產企業負責退回相應補貼資金。
(二)因當年錯過作物節令而不能現場演示評價的產品,企業可以先作出書面承諾,于次年進行現場演示評價。
(三)列入現場演示評價的機具,每個企業每個型號的產品只需要安排一次現場演示評價。
二、現場演示評價操作流程
(一)申請。被確定為我省現場演示評價機具的生產企業向云南省農業機械鑒定站提交現場演示評價申請,提供機具的相關資料,并對所提供的現場演示機具安全性、真實性、檢驗檢測一致性、市場銷售價格和相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現場演示評價不收取任何費用,相關機具運費等其他費用由企業自行承擔。
(二)受理。云南省農業機械鑒定站在接到生產企業提交的申請后,審核企業提供的機具相關資料,經審核通過后,適地適時確定現場演示評價時間地點,并向省農業農村廳報備。
(三)演示。開展現場演示時,由云南省農業機械鑒定站牽頭組織3-5人的專家組來完成。機具的所有功能均須現場演示,未作現場演示的功能不得做出評價。專家組要對現場演示機具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填寫《云南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機具現場演示評價表》(見附件2),并根據記錄及演示評價情況撰寫現場演示評價報告(見附件3),現場演示評價報告主要包括演示評價機具基本情況,現場演示情況,演示評價綜述,有關證明材料附件等。
(四)評價。云南省農業機械鑒定站召開評價會,對演示機具作出客觀公正、描述準確的評價,評價建議中要明確現場演示機具的補貼檔次和補貼額度,并對現場演示評價結果和演示機具安全性、真實性負責。
(五)督導。廳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負責對現場演示評價工作進行督導。
三、其他要求
(一)機具現場演示要適地適時進行。現場演示機具的主要作業功能必須與演示地主要農作物生產要求相匹配,不能選擇農作物非主產地開展演示。現場演示時間選擇在農作物生產作業季節。
(二)演示機具須在我省補貼范圍內。現場演示機具基本配置參數和建議補貼額度必須與我省發布的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相關信息相符。超出補貼范圍以外的機具不得要求現場演示。
附件:
1.云南省農機購置補貼投檔產品現場演示評價承諾書
2.云南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機具現場演示評價表
3.現場演示評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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