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熱點關注】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2020年黑土地保護性耕作推進行動實施方案》,對2020年內蒙古保護性耕作相關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文件明確,聚焦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四個盟市黑土地保護,以玉米、小麥、油菜、大豆、雜糧等作物為主,以保障農作物穩產為前提,以提高農機裝備水平和推廣應用秸稈覆蓋、免少耕播種、病蟲草害綠色防控、水肥高效利用等技術為路徑,以減少水土流失、培肥地力、節本增效為目標,2020年,在東部四盟市實施保護性耕作面積700萬畝,打造一批高標準保護性耕作實施基地,推動我區農牧業高質量發展。
文件指出,內蒙古實施保護性耕作推進行動主推兩種技術模式:一是秋季作物收獲后秸稈全量覆蓋越冬+春季免少耕播種(以下簡稱全量覆蓋免少耕模式);二是玉米秋季收獲后留高茬或秸稈部分覆蓋越冬+春季免少耕播種(以下簡稱部分覆蓋免少耕模式),原則上殘茬與殘留秸稈覆蓋量之和不低于秸稈全量的10%。各地要因地制宜選擇保護性耕作技術模式,積極引導農民增加秸稈覆蓋比例。
資金補助方面,文件指出,中央財政保護性耕作補助資金用于支持秸稈覆蓋免少耕播種作業及高標準保護性耕作應用基地建設。其中,玉米秸稈全量覆蓋免少耕模式補助標準為每畝不超過70元,玉米作物秸稈部分覆蓋免少耕模式補助標準為每畝不超過35元;麥類、油菜及雜糧等作物秸稈全量覆蓋免少耕模式補助標準為每畝不超過35元。高標準應用基地建設根據補助資金總額,綜合作業補助面積、基地建設規模及內容等因素,由農牧和財政部門確定基地建設補助標準或補助額。
補助對象為,在實施區域內實際經營土地并自愿實施保護性耕作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財政供養人員,即國家公務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職工、事業單位職工(含聘用制職工)不在補助對象范圍之列。對以高標準保護性耕作應用基地為依托開展的農民田間培訓活動、專家指導咨詢、檢查與評價、實施效果監測等給予適當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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