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通知公告】農辦機〔2019〕13號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委、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發〔2018〕42號)有關部署,指導各地推進丘陵山區農田宜機化改造工作,我部研究制定了《丘陵山區農田宜機化改造工作指引(試行)》,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參照執行。同時,我部已成立全國丘陵山區農田宜機化改造工作專家組(詳見附件),各地要加強與專家組的聯系,科學有序有效推進本地丘陵山區農田宜機化改造,為加快農業機械化轉型升級創造條件。
聯系人:李慶東
電 話:010-59192868 傳 真:010-59192876
E-mail:njhcyc@agri.gov.cn
附件:全國丘陵山區農田宜機化改造工作專家組成員名單及工作職責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19年10月29日
丘陵山區農田宜機化改造工作指引(試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發〔2018〕42號)關于支持丘陵山區開展農田宜機化改造的有關要求,加強工作指導,依照《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GB/T 30600—2014)等,制定丘陵山區農田宜機化改造工作指引如下。
一、改造目標
推動改善農田農機通行和作業條件,提高農機適應性,擴展大中型農機運用空間,加快補齊丘陵山區農業機械化基礎條件薄弱的短板。
二、地塊選取
原則上,選擇的改造地塊應滿足以下條件:
——改造前地塊所處山體坡度不大于25°,優先改造坡度小于15°的地塊;
——地塊道路通達性較好、土層深厚、集中連片、排灌基礎好、能夠規?;瘜嵤└脑斓母?;
——地塊土體厚度能滿足目標作物生長發育。
三、改造內容
(一)地塊互聯互通。通過開挖回填土壤等工程措施,修建地塊進出坡道、完善田間道路,實現相鄰地塊之間、地塊與道路之間銜接順暢,滿足大中型農業機械進出地塊需要。
(二)消除作業死角。對尖角、彎月形等影響農業機械作業的異形地塊,進行開挖回填、截彎取直等整理,消除地面和耕層內影響機收作業的石塊及其他障礙物,滿足大中型農業機械作業要求。
(三)優化地塊布局。地塊小并大、短并長、彎變直,實現以條帶狀分布為主,延長機械作業線路,減少機械折返頻次。
(四)合理布局溝渠。根據改造后的地塊坡向和其他相鄰地塊雨水排泄流向,合理布局溝渠。溝渠的修建應兼顧農業機械通行需要,深開主溝、背溝和圍溝,少開或淺開廂溝和支溝。
(五)土壤培肥熟化。地塊改造前后,應分別對土壤表土層進行剝離和回填。通過秸稈還田、綠肥種植、糞肥施用等生態培肥方式,結合深松、旋耕等機械化措施,培肥熟化土壤,提升地力。
四、整治標準
(一)地塊標準
1.地塊形狀:地塊以長方形為原則,通常長邊均以田埂為界,短邊則臨接農路及水路,使其能直接臨路灌溉和排水。對于少數地形有波狀起伏的,地塊應順應地勢呈扇形,大彎就勢小彎取直,田埂線隨之略有弧度,不要求一律直線。可以根據地形,修成水平梯田和坡式梯田。
2.地塊大小:地塊短邊短宜在5米以上,25至30米左右為佳。水田區長邊宜為短邊的3至5倍,旱田區長邊宜為短邊的3倍至40倍。地塊標準面積宜為1畝以上。
3.地塊方向:應配合地形、日照、風向及土地承包權屬進行設計。
4.地塊坡度:改造后的單塊旱地縱向坡降不大于10%,橫向坡降不大于3%;對地塊進行平整,消除地表凹凸起伏,其中單塊水田田面高差控制在3cm范圍內。
5.土壤、礫石:農田土體厚度不低于50cm,耕作層厚度水田不低于20cm,旱地不低于25cm。礫石埋置深度應不小于50cm。
6.大挖填高度:≤2m。
(二)機耕道標準
1.田間路路寬3~6米,其路間小間隔為300米。
2.生產路路寬不超過3米,其路間小間隔為160米。
3.設置必要的下田坡道、錯車點和末端掉頭點。
4.整理后的地塊生產路直接通達的耕作田塊數占耕作田塊總數的比例應達到100%。
5.田間路路面一般采用砂石路面,生產路路面宜采用砂石路面或素土路面。各種路面需滿足設計標準、車輛載荷和質量壽命等要求。
(三)灌溉與排水渠系標準
1.灌溉與排水工程應遵循水土資源合理利用的原則,根據改造需要進行統一規劃和綜合布置。
2.排水溝布置應與田間渠、路相協調,可選用灌排兼用或灌排分離的形式。
3.排水溝類型以明溝為主,在農機跨越處適當設置暗溝(滲濾管)。
4.排水溝布局合理,尺寸適宜。排水溝斷面大小尺寸應根據農田排水標準和排水量進行確定。
五、改造流程
(一)地形測繪。按照一定比例測繪原貌地形圖。
(二)方案設計。對地形圖進行深度分析,并實地踏勘,對改造地塊進行分區編號及地塊的互聯互通、溝渠布局等進行規劃設計,繪制總平面圖,制作施工圖,并對圖標、圖例、技術要求等進行說明。
(三)現場放線??稍诘匦螆D找參照點手工放線,也可推算坐標值后用儀器放線。
(四)工程施工。按照設計方案組織施工,先剝離表層耕作土壤堆積待用。地塊整理整治成形后,將剝離的表層耕作土壤均勻鋪平或生熟土混合,不宜生土覆蓋。
(五)資料整理。將項目申報、立項批復、地形圖測繪、整理整治設計、工程施工、質量檢查、財務核算、竣工圖紙等文字、圖表、賬冊、影像資料進行整理歸檔。
(六)竣工驗收。項目竣工后,按照規定報請主管部門組織竣工驗收。按照《高標準農田建設評價規范》(GB/T 33130—2016)實施,重點展開建設質量評價,評價權重不低于70%。其中土地平整工程和田間道路工程評價也應達到本工作指引第四部分“整治標準”要求。
六、組織實施
(一)統籌中央和地方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整治等相關資金及社會資本,開展丘陵山區農田宜機化改造。有條件的地方可建立專門資金渠道及自籌資金,采取“先建后補”“邊建邊補”等靈活方式支持開展改造工作。
(二)項目實施需成片開展,一個項目區集中連片面積原則上不少于50畝。優先安排對有明確開發用途、已規?;鬓D的地塊進行改造。鼓勵新型經營主體或村委會組織承擔。
(三)項目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聘請有資質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分別進行統一設計、施工和監理。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讓業主或地塊涉及農戶利用自有機械參與施工。
(四)涉及多個農戶的地塊時,應與地塊涉及農戶協商并統一意見后實施。鼓勵農戶通過互換并地實現連片耕種。改造后,農戶承包地塊空間位置、面積和權屬有變化的,施工方應及時協助發包方和承包農戶辦理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
(五)加強建后管護,按照誰受益、誰管護的原則,明確管護主體、管護責任和管護義務,簽訂后期管護合同。
附件
全國丘陵山區農田宜機化改造工作專家組成員名單及工作職責
一、人員組成
組 長:
王桂顯 農業農村部農機鑒定總站、農機推廣總站副站長、研究員
副組長:
楊 帆 農業農村部耕地質量監測保護中心處長、研究員
楊 劍 農業農村部工程建設服務中心處長、研究員
李 虎 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資源與農業區劃研究所研究員
秘書長:
張宗毅 農業農村部南京農機化研究所研究員
成 員:
王聰玲 農業農村部農機鑒定總站、農機推廣總站監理裝備處工程師
張玉峰 山西省農業機械發展中心工程師
陳發明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農機管理處處長
吳少松 福建省水利建設中心工程師
唐啟湘 江西省農業農村廳農田建設與耕地質量保護處二級主任科員、工程師
黎國勝 湖北水利水電職業學院教授級高工
黎 勇 湖南省農業農村廳農田建設與農墾處一級主任科員、工程師
程 炯 廣東省生態環境技術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柯永峰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農田建設管理處副處長
敖方源 重慶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副主任、工程師
歐之福 四川省農業機械研究設計院總工程師、教授級高工
韓忠祿 貴州省農業機械技術推廣總站室主任、工程師
侯燕波 云南省農業農村廳農業機械化管理處工程師
郭智新 陜西省農機鑒定推廣總站副總工、工程師
廖吉方 甘肅省農業建設項目管理站副站長、工程師
張學林 青海省農牧機械推廣站工程師
朱曉江 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調研員
二、主要職責
(一)研究分析丘陵山區農田宜機化改造相關技術發展情況,提出技術意見和政策建議。
(二)為丘陵山區農田宜機化改造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制定、重大項目立項和項目實施工作提供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持。
(三)參加丘陵山區農田宜機化改造相關技術培訓、監督檢查等工作。
(四)對相關地區的農田宜機化改造和示范推廣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提供咨詢。
(五)對農田宜機化改造中的農藝措施、機械裝備等提出改進意見,推進機械化生產與農田建設相適應。
(六)承擔農業農村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任務分工
專家組組長負責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組織有關專家組成員開展技術指導、調研交流等工作,組織起草全國丘陵山區農田宜機化改造發展情況年度報告。
副組長負責專家組成員的組織協調工作,協助組長開展工作。
秘書長協助組長、副組長開展工作,承辦專家組日常工作任務。
專家組其他成員主要負責本省農田宜機化改造技術指導等工作,總結報告本省農田宜機化改造進展情況。
四、任期安排
專家組任期5年,期間因工作需要可進行調整。
五、有關要求
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政策規劃處具體負責聯系專家組工作。專家組要根據職責分工,抓緊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積極開展工作。專家組成員所在單位要對專家組工作給予支持與協助。各有關省農機化主管部門、農田建設主管部門對專家組工作給予支持與配合,同時應結合本地區農田宜機化改造工作需要,建立本省的農田宜機化改造專家指導隊伍,進一步加強本地區農田宜機化改造相關問題研究、技術指導和咨詢服務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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