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補貼動態】按照農業部、財政部、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2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和農業部、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遼寧省大連市根據本地實際,制定了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對農民自愿報廢淘汰老舊農機且購買新農機的給予適當補助,鼓勵和引導農業機械以舊換新和升級換代,加快節能、環保、先進、安全農業機械的推廣應用。
另要求各區(市、縣)農機管理部門要在每年7月底前、12月底前,分別將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開展情況半年和全年總結,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送市農業農村局,同時報送電子文檔及《××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情況統計表》。
補貼對象
依法報廢舊機并換購新機的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可申請享受農機報廢更新補貼。
報廢條件
已在當地縣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登記,且符合報廢條件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根據《拖拉機禁用與報廢標準》(GB/T16877-2008)和《聯合
收割機禁用和報廢技術條件》(NY/T1875-2010),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可申請辦理報廢手續:
1.小型拖拉機報廢年限為10年、大中型拖拉機報廢年限為15年、履帶拖拉機報廢年限為12年、自走式聯合收割機報廢年限為12年、懸掛式玉米聯合收割機報廢年限為10年;
2.由于各種原因造成嚴重損壞,經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確定的鑒定機構鑒定為無法修復的;
3.未達報廢年限,經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確定的鑒定機構鑒定為技術狀況差且無配件來源的;
4.經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確定的鑒定機構鑒定預計(年或單次)大修費用大于同類新產品價格50%的;
5.國家明令淘汰的。
申請報廢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必須基本完整,發動機、方向機(輪式機械)、車架總成、變速箱、前后橋(或車橋)等主要零部件(手扶拖拉機為發動機及支架、變速箱、扶手把)齊全。嚴重殘缺,改裝、拼裝或來歷不明機具不予受理。
補貼標準
農機報廢更新補貼額按報廢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機型和類別確定,具體補貼標準如下表:
操作程序
申請報廢。舊機具所有人(機主)持登記證書、農機牌證、身份證明等憑證向縣級農機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所持憑證必須與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注冊登記信息相同),縣級農機管理部門根據機具報廢標準等規定和要求,在《××區(市、縣)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申請表》上簽注是否同意報廢的意見。
機具回收。機主將同意報廢的機具交售當地區(市、縣)承擔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的農機回收單位,鼓勵報廢農機回收單位上門回收報廢農機。農機回收單位應當核對機主信息、機具證明和報廢農機信息,向機主出具《××區(市、縣)報廢農業機械回收證明》,并對機主與舊機具進行合影留檔。回收的農業機械由區(市、縣)農機管理部門監督農機回收單位進行解體或者銷毀,回收單位對回收的報廢農機應集中存放并建立臺賬或檔案,做到賬物相符。
注銷登記。依照《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章,機主持《××區(市、縣)報廢農業機械回收證明》、登記證書、牌證等憑證,到當地縣級農機管理部門所屬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按規定辦理牌證注銷相關手續。
機具更新。享受報廢補貼的原機具所有人需按規定購置新機。機具報廢后,原機具所有人在農機購置補貼品目范圍內,自愿選購本人所需的新機具。購置的新機具必須依法在當地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注冊登記。
兌現補貼。機主攜帶《××區(市、縣)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申請表》《××區(市、縣)報廢農業機械回收證明》和所購新機的全額發票及身份證等憑證,帶機到戶口所在地區(市、縣)農機管理部門辦理兌現報廢和更新補貼資金手續,報廢農機具補貼按照大連市年度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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