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補貼動態】 為高質量完成今年秸稈機械化還田和農機深松整地工作任務,7月25日,江蘇省農業農村廳印發《全省秸稈機械化還田和農機深松整地工作實施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對相關工作進行部署。
秸稈機械化還田方面,《指導意見》表示要堅持以“麥秸稈還田為主,適度推廣稻秸稈還田”原則推進秸稈機械化還田,2019年全省實施稻麥秸稈機械化還田率要穩定在52%。另外,省級作業補助資金單項下達,包干使用,繼續實行作業直補。采取“對象明確、村鎮審核、第三方核查、縣級結算、直補到卡”的操作方式。省級補助覆蓋所有實施三麥、水稻秸稈機械化還田的縣(市、區)。
補助對象方面,按照“誰還田、補給誰”的要求,原則上省級作業補助直接補助到按當地制定的作業標準實施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的實際種植戶。省級補助可集中用于麥秸稈還田,符合規定資格條件的,要實現全覆蓋;適度開展稻秸稈還田作業補助,鼓勵開展犁耕深翻作業補助。補助標準方面,按照省政府辦公廳文件(蘇政辦發〔2013〕184號),省級按蘇南10元/畝、蘇中20元/畝(其中興化、高郵和寶應按25元/畝)和蘇北25元/畝標準測算。鼓勵各地根據地方財力加大補助,但在縣域范圍內應制定統一的補助標準,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指導意見》要求各地規范資金兌付和管理。省級資金以各地稻麥種植面積52%作為主要因素,兼顧績效、扶貧等進行測算。作為“約束性”任務,專項資金不得統籌使用。一是兌付方式和時間。由縣級財政(或授權鄉級財政)將補助資金通過“一卡(折)通”系統直接打卡給補助對象(補助對象為單位組織的直接支付到單位銀行賬戶),并注明“X年X季秸稈還田作業補助”字樣。二是資金管理。根據省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蘇財規〔2015〕29號)執行。上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列入2019年實施計劃。已享受輪作休耕補助的,不再安排秸稈還田作業補助;對于沒有享受輪作休耕補助的,在“夏秋”當季按規定還田作業的可給予補助,輪作休耕結束后不得再跨季作業補助。各地要完善資金管理流程、規范資金使用、設立專賬核算,同時安排必要經費,用于政策宣傳、技術培訓、第三方核查等。
另外,《指導意見》還對相關工作內容做了調整。要求各地繼續執行《2018年全省秸稈機械化還田實施辦法》規定外,從便民服務出發,相關操作和要求作適當調整。一是操作環節上將“農戶確認”調整為“村級確認統計”。還田作業后,由村委會對作業面積、作業質量進行統計確認(統計表由縣級統一格式)。作業面積必須以地力保護、承包合同、確權登記或其他具有性確定的面積為準,縣域范圍內統一標準。較大作業面積(數量由縣級政府規定)的實際種植戶在登記時附相關證明材料。有臨時土地轉讓的,以雙方協議確定受益方。二是工作職責方面鄉鎮政府增加以下內容。鄉鎮政府要對申報作業面積的準確性負主要責任。鄉鎮農業、財政部門要組織村委會對補助政策和操作規程開展培訓。
農機深松整地方面,今年支持徐州、連云港、鹽城、宿遷等17個縣(市、區)適宜地區開展農機深松整地作業,實施作業面積50萬畝,按“大專項+任務清單”進行管理,屬“指導性任務”。按照同部署、同落實、同核查的原則與秸稈還田工作同時推進,相關要求參考2019年秸稈還田實施規定執行。要強化技術培訓指導,提高深松質量,作業深度達到或超過,打破犁底層,間隔不超過,原則上以旱旱輪作田塊為主,同一地塊3年深松1次。按“先作業后補助、先公示后兌付”來實施。積極開展信息化作業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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