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帶輸送機的安全操作規范有哪些
1.檢修工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檢修工上班前嚴禁喝酒,檢修轉動部件時嚴禁戴手套、并系好袖、領口、衣襟.所用維修工具、起吊設施、繩索等應符合安全要求.
3.吊掛支撐應牢固,在吊、運物件時,應隨時注意檢查頂板,巷幫支護安全情況,檢查周圍應無其它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況下工作.
4.在距檢查地點20米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送電試機,達到1.5%時,必須停止作業,并切斷電源,撤除人員.
5.維修工在進行檢修工作時,不得少于兩人,在維修時應與司機配合好.
6.處理輸送帶跑偏時,應停機調整上、下托輥的前后位置或調整中間架的懸掛位置,嚴禁用手腳直接拽蹬運行中的輸送帶.
7.檢修輸送帶時,工作人員嚴禁站在機頭、機尾架、傳動滾筒及輸送帶等運轉部位上工作,如因處理事故必須站在上述部位時,要派專人停機、停電、閉鎖、掛停電牌后方可作業.
8.在井下電氣設備上工作,嚴禁帶電作業,井下電氣設備在檢查、處理、搬移時應不少于兩人協同工作,相互監護.檢查前必須首先切斷電源,經驗電確認已經停電后再放電,操作手把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告牌(警告牌應分為兩半,停電人掛一半帶走一半,待檢修完畢,由停電人親自帶另一半警告牌送電,其他人員嚴禁送電)并有專人看守,才允許檢修電氣設備.
9.設備的維修質量應達到<<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的要求,高低壓電纜的懸掛應符合有關電纜懸掛要求.設備檢修或更換零部件后,應達到原有性能,電纜接線盒的制作及連接應符合有關工藝要求.
10.在檢查和維修過程中,發現電氣設備失暴時,應立即停電處理.對現場無法恢復的防爆設備,必須停止運行,并向值班室*匯報.
11.電氣設備檢修中,不得任意改變原有端子序號、接線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護裝置,整定值不得任意修改.
12.檢漏繼電器跳閘后,應查明跳閘原因和故障性質,及時進行排除后才能送電,禁止在甩掉檢漏繼電器的情況下,對供電系統強行送電.
13.電氣設備的接地螺栓與接地引線的連接必須接觸可靠,不準有銹蝕.連接的螺母、墊片應鍍有防銹層,并有防松墊圈加以緊固.
14.皮帶運行期間嚴禁任何人員跨越皮帶作業,必須走行人過橋.
15.檢修結束后,工作負責人應認真清理檢修現場,檢查清點工具及剩余材料,備件,特別是運轉部位不得有異物.電工摘掉停電牌,恢復正常供電,并對檢修設備進行試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