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通知公告】
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糧油生產保障等六項農業轉移支付資金的通知
川財農〔2024〕48號
各市(州)、擴權縣(市)財政局、農業(農牧)農村局:
為支持做好農業相關工作,經研究,現下達你地2024年中央財政糧油生產保障等六項農業轉移支付資金如數(詳見附件),主要為中央財政糧油生產保障資金、中央財政農業產業發展資金、中央財政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中央財政農業生態資源保護資金、中央財政農業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省級財政農業高質量發展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資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52農林水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按規定列“213農林水支出”相關科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根據《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23〕11號)、《農業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23〕13號)、《四川省省級財政農業高質量發展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川財農〔2023〕3號)、《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川財農〔2023〕96號)、《農業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川財農〔2023〕110號)等文件要求,抓緊做好項目實施方案編制、組織實施和資金撥付等工作。
二、安排給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糧油生產保障資金(支持糧油等重點作物綠色高產高效部分)、農業產業發展資金(支持畜牧業發展部分)、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支持高素質農民培育、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部分)、農業生態資源保護資金(支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部分),按照財政部等10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將脫貧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試點政策優化調整至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實施的通知》(財農〔2024〕1號)和四川省財政廳等11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優化調整脫貧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試點政策的通知》(川財農〔2024〕14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中央財政糧油生產保障資金、中央財政農業產業發展資金、中央財政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中央財政農業生態資源保護資金、省級財政農業高質量發展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資金納入“天府糧倉”建設籌資管理,按照《建設新時代更高水平“天府糧倉”籌資工作方案》(川財農〔2023〕47號)有關規定執行。中央財政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用于生產設施條件改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中央生態資源保護資金(用于地膜科學使用回收試點項目)、省級財政農業高質量發展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資金(用于農機提灌站建設,屬于農機裝備建設項目內容)納入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籌資任務,按照《四川省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籌資方案》(川農領辦〔2024〕17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各地要按照預算管理要求,規范資金使用管理,對項目實施、資金使用、資金兌付等環節進行督促和監督檢查,嚴禁擠占、截留、挪用,切實加快資金支出進度,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五、各地要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在組織預算執行中對照本地績效目標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建立健全績效評價機制,及時組織開展項目資金績效評價,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附件:1.2024年中央財政糧油生產保障資金分配及績效目標表
2.2024年中央財政農業產業發展資金分配及績效目標表
3.2024年中央財政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分配及績效目標表
4.2024年中央財政農業生態資源保護資金分配及績效目標表
5.2024年中央財政農業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分配及績效目標表
6.2024年省級財政農業高質量發展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資金分配及績效目標表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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