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關于開展2023年度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工作評價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工作機構:
按照農業農村部農機化司《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落實績效管理實施方案》有關要求,為促進我市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工作規范、高效實施,保障農機惠農惠民政策順利落實,激發區縣和基層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積極性,根據重慶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關于印發《2024年工作要點的通知》(渝農機推發〔2024〕1號)有關內容,我站擬開展2023年度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工作評價。評價方式為區縣先自行評價并推薦2023年度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工作優秀個人,市農機總站再根據推薦情況進行綜合評價,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一)本區縣2023年度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工作未出現任何違規操作及重大問題,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區縣,原則上可推薦1名區縣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工作優秀個人和1名鄉鎮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工作優秀個人。
1、2023年度補貼申請資金達到100萬元(或補貼申請機具達到1000臺)且區縣(自治縣)黨委和政府落實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考核中購機補貼(含報廢補貼)方面得滿分的;
2、2023年度補貼申請資金達到100萬元(或補貼申請機具達到1000臺)且承擔了市級補貼工作事務(片區會、現場評價、投檔評閱等)的。
(二)本區縣2023年度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工作未出現任何違規操作及重大問題,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原則上可推薦1名(區縣或鄉鎮)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工作優秀個人。
1、2023年度補貼申請資金達到100萬元(或補貼申請機具達到1000臺)的;
2、2023年補貼申請資金或補貼申請機具數量較上一年度有明顯增加的。
(三)推薦人員出色完成了2023年度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相關工作,無任何違紀違法行為,不得推薦未從事補貼工作的其他人員。
二、評價內容
(一)綜合工作:主要包括整體開展補貼工作的情況,與農機推廣工作結合的情況,報廢更新補貼工作推進情況,與財政、農機監理等其他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的情況等內容;
(二)信息宣傳:主要包括開展補貼政策宣傳、培訓等工作的情況和效果;
(三)監管核查:主要包括補貼機具的核驗、監管、抽查以及補貼違規行為風險防控和查處等方面工作開展情況和效果;
(四)專欄建設:主要包括對補貼專欄的管理、及時規范公開補貼信息等方面工作開展情況;
(五)系統辦理:主要包括熟練操作補貼系統,按辦理時限要求及時處理補貼申請等方面工作開展情況。
三、有關要求
(一)請各區縣務必實事求是、公平公正評選并按要求推薦優秀人員,切勿弄虛作假。
(二)請將推薦表(附件)電子檔以及掃描件于4月22日前報送至市農機總站,逾期不再受理。
(三)市農機總站將根據區縣推薦情況,綜合評價2023年度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工作優秀個人。
(四)聯系人:彭維欽023-67909982,電子郵箱:cqgjbtyx@163.com
重慶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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