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補齊農機裝備短板打造智慧智能農機產業鏈發展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湘政辦發〔2023〕43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補齊農機裝備短板打造智慧智能農機產業鏈發展高地的若干措施》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0月17日
補齊農機裝備短板打造智慧智能農機產業鏈發展高地的若干措施
為建設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加快實現“三高四新”美好藍圖,根據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和農業農村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補齊我省農機裝備短板,打造智慧智能農機產業鏈發展高地制定以下措施。
一、明確農機產業鏈發展目標任務。到2025年,農機裝備產業營業收入達到330億元,智能農機占比超過50%;全省農作物、水稻、油菜等耕種收機械化率分別達到63%、86%、72%以上;設施種植、設施畜禽、設施水產機械化率均達到50%以上。各單位對照任務逐項明確主攻目標和保障措施。(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丘陵山區農機裝備創新研發。開展糧油、果蔬茶藥棉、筍竹、畜禽水產等南方丘陵山區農機薄弱環節裝備研發,開展通用底盤、智能控制、作業感知、南方粘性土壤觸土部件減附降阻等“卡脖子”技術攻關。支持湖南智能農機創新研發中心建設,實施農機裝備重大科研項目“揭榜掛帥”。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推動創新機具廣泛應用。(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林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高農機裝備制造水平。引導我省工程機械、軌道交通、航空航天、電子信息等優勢行業骨干企業進入農機制造領域。引導農機生產企業建設“黑燈工廠”、改造
生產線、進行工業設計。對獲評國家級示范單位、示范企業,省級標桿企業、創新中心等,按有關政策給予獎勵。對設計生產符合首臺(套)條件農機裝備的企業進行獎勵。(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開展農機補貼“雙試點”。開展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試點,推動補貼由購置環節向應用環節拓展,探索“優機優補”合理路徑。開展農機研發制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支持農機研發制造與推廣應用,建強省級農機鑒定中心,支持國家水田機械質量檢測檢驗中心建設。高質量完成農業農村部、財政部賦予我省的“雙試點”任務。(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升農機應急救災和社會化服務能力。依托農機專業合作社等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組織,建立農機應急救災服務隊伍。應急服務隊購置排灌、移動烘干等設備設施,符合發放農機購置補貼條件的,予以優先兌付補貼資金。完善農機救災應急響應機制,編制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支持農機專業合作社發展,培訓并穩定農機手隊伍,加大農機作業補貼力度,建設區域性農機維修網點,切實提升農機社會化服務保障能力。(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應急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農機應用基礎設施建設。創新高標準農田投融資模式,大力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和改造提升工程。加快建設設施農業示范基地和高標準工廠化、智能化集中育秧中心。鼓勵發展設施農業,依法保障設施農業用地。(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林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動湘產農機“走出去”。引導農機企業組建“走出去”聯盟,參與國內外農機展示展銷,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建設農機售后服務基地。落實湘產農機裝備出口退稅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優化進出口貿易和對外投資金融服務,加大對農機企業貿易融資支持力度。(省商務廳、省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南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快先進適用農機“引進來”。瞄準國內外農機龍頭企業和先進產品,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出臺優惠政策,積極爭取相關企業在我省布局生產基地。鼓勵國內外農機配套和服務企業來湘合作,推動農機產業延鏈補鏈強鏈。(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實施“人才強機”工程。提高入湘工作的高精尖農機人才待遇。對企業從省外引進高層次科技人才,年薪50萬元以上,且在我省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工作一年以上的,按照《湖南省財政支持企業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措施》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支持農機生產企業定向培養農機高端人才。(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大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力度。加快農機新產品鑒定大綱編制,為創新機具和重要農產品生產及
加工設備納入補貼范圍創造條件。將生豬自動飼喂、糞污處理、屠宰加工,設施漁業,筍竹生產及初加工等成套設施設備按規定納入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范圍。對高端智能、綠色環保農機實行“優機優補”。按規定時限兌付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金。鼓勵市縣探索發放農機租賃補貼。(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對購機戶、農機銷售企業發放信用貸款、擔保貸款或機具抵押貸款。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機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和定向工具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探索省級政府投資基金對信譽好、實力強的優質農機企業進行股權投資支持。扶持農機企業上市,推動農機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發展。(中國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南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湖南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建立機制強化考核。將補齊農機裝備短板打造智慧智能農機產業鏈發展高地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考核范圍。省農業農村廳負責統籌協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省直相關部門按照責任分工抓好落實。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并將補齊農機裝備短板打造智慧智能農機產業鏈發展高地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農業農村工作發展規劃,統籌協調、系統推進。(省直相關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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