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2023年自治區農機領域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的通知
新農機辦函〔2023〕2號
各地、州、市農業農村局(農業農村機械化發展中心)、各有關單位: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發布2023年自治區地方標準立項指南的通告》(2022年第79號)要求,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2023年自治區農機領域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地方標準依法嚴格限定在“滿足地方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特殊技術要求”的范圍內。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與現行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協調配套。
(二)地方標準起草單位應具備相應的技術研究基礎,提出標準立項申請的部門應同步制定標準實施方案,確保地方標準發布后能盡快實施,提高地方標準有效性。
(三)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原則上無2020年及以前年度立項且尚未完成的地方標準項目。
二、立項重點
(一)聚焦新疆工作總目標,完整準確貫徹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圍繞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等重大決策部署,按照《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十四五”全國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十四五”農業機械化標準體系建設指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機械化發展“十四五”規劃》等有關部署要求,以“穩糧、優棉、促畜、強果、興特色”為主線,以“兩全兩高”為目標,以“兩融兩適”為抓手,強化科技創新、機制創新和政策創新,著力提升農機裝備水平、作業水平、科技水平、安全水平和社會化服務水平,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構建科學合理的新疆農機地方標準體系。重點聚焦履行農業機械化管理職能、保障糧食和油料等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促進補短板強弱項、改善農機作業條件、優化農機裝備配置、加快智能農機裝備推廣應用、促進農業機械化安全發展和農業綠色發展等方面研究提出相關標準制修訂項目,支撐和引領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和高質量發展。
(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未被納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制(修)定計劃的。
(三)需重新修訂的地方標準。
(四)支持在國家和自治區重大科技項目、推廣項目中重要科技創新成果向標準轉化。
三、申報要求
(一)根據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安排,2023年計劃在一、二、三季度末分別下達一批地方標準立項計劃。各有關單位應在2月5日前、5月5日前、8月5日前提交立項申請,超過第三季度規定時限的,原則上當年不再受理立項申請。
(二)地方標準自下達立項計劃到報送標準報批稿的期限一般不超過十五個月;確有必要延期的,應當在期限屆滿三十日前由起草單位向自治區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延期申請,延期時間不超過六個月。
(三)自治區農機地方標準立項采取集中申報、分類評估、定期下達的方式。各地農機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遴選和申報,自治區直屬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向自治區農業農村機械化發展中心申報。
四、申報材料
(一)由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出具的立項申請函;
(二)加蓋公章的《2023年自治區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匯總表》《自治區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表》;
(三)地方標準文本草案及編制說明,格式按照《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要求;
(四)標準內容涉及知識產權的,應當提供專利等知識產權的證明性文件,并對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五)納入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的,在編制說明中注明并提供印證材料;
(六)詳細闡述立項背景、目的意義、產業現狀;充分論證立項的必要性、可行性、實用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等,并提供相應印證材料,如政策文件等;
以上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分別于2023年2月5日前、5月5日前、8月5日前報送至自治區農業農村機械化發展中心科標處。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勇0991-4343006
郭慧娟0991-4313700
郵箱:xjnjkjc@163.com
地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新醫路193號
附件:1.2023年自治區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匯總表
2.自治區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表
關于征集2023年自治區農機領域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的通知
1.2023年自治區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匯總表.doc
2.自治區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表.doc
關于征集2023年自治區農機領域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的通知.pdf
自治區農業農村機械化發展中心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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