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農業相關轉移支付等預算指標的通知
(藏財農指〔2022〕52號)
財政局:
為增強預算編制的完整性,支持做好全區農業生產發展、高標準農田建設等工作,根據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農〔2022〕82號)和預算管理要求,現將2023年中央財政農業相關轉移支付(提前下達)預算指標下達你地市,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52農林水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農林水支出”科目(具體額度和科目見附件1)。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市收到資金后嚴格按照資金管理規定使用,做好預算編制、指標安排、資金下達等工作,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并結合本級財力情況,加強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銜接,及時將轉移支付指標分解下達至所屬縣(區),加強項目實施,確保資金能盡快形成實際支出、發揮實效。
二、此次下達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農田建設補助資金按照直達資金管理,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其中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從糧食風險基金中安排。請接此通知后,嚴格按照相關項目資金管理及直達資金管理相關規定,抓緊做好2023年資金撥付,于2022年12月9日前分解下達至縣(區)級。
三、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國家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見》(國辦發〔2019〕50號)等文件要求,各地市、縣(區)應當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合理保障農田建設資金投入,在中央和自治區財政安排補助資金基礎上,按規定統籌用好各項資金,加快項目實施和預算執行,嚴格按照政府采購規定和程序進行采購,確保完成當年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提高建設標準和質量。
四、嚴格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完善細化績效指標,加強績效目標管理,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財政資金安全發揮實效,此次一并下達的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績效目標為2023年度提前下達資金績效目標。
五、整合資金使用按照《財政部等11部委關于繼續支持脫貧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工作的通知》(財農〔2021〕22號)和自治區關于繼續支持脫貧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的有關規定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中央財政農業相關轉移支付等資金(提前下達)分配表
2.2023年中央財政農業相關轉移支付等資金(提前下達)績效目標表
西藏自治區財政廳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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