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補貼動態】據悉,福建省農業農村廳曾于3月28日印發關于下達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資金14532萬元的通知。【詳見附件1】6月10日,福建省農業農村廳再次發布關于下達2022年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種糧補貼第二批資金的通知,本次下達金額為11526萬元。收入列“1100252農林水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2農林水支出”科目。補貼資金通過省級糧食風險基金專戶下達到設區市糧食風險基金專戶,再由設區市下達到所轄縣(市、區)糧食風險基金專戶,各市、縣(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要按照實施文案要求,組織鄉村做好登記、審核、匯總、發放等工作,確保2022年7月底前將補貼資金發放到位。【詳見附件2】
補貼對象:實際種糧主體(含國有農場),分為三類:一是利用自有承包地種糧的農民;二是流轉土地種糧的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由當地根據簽訂的流轉合同(協議)確定補貼發放對象,合同(協議)未明確的原則上補給實際種糧主體;三是開展糧食耕種收拿哦社會化服務的個人和組織,可根據服務雙方合同(協議)約定,由地方結合實際確定補貼發放對象,原則上應補給承擔農資價格上漲成本的生產者。
補貼依據:省級以2021年度各縣(市、區)全年糧食播種面積為依據,將補貼資金切塊下達各縣(市、區)。
補貼標準:由各縣(市、區)根據縣級補貼資金總額和水稻、玉米、大豆、甘薯、馬鈴薯以及其他旱糧作物的面積測算,具體由各縣(市、區)結合實際自行確定,原則上縣域內補貼標準應統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和第一批一次性補貼資金存在結余的地區,可與此次安排的一次性補貼資金一并統籌發放,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注:本文由農機網(www.hebeigongyou.com)整理發布,資料來源: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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