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補貼動態】 針對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優化補貼兌付方式。近年來,各地積極實施“三合一”辦理方式,即機具購置補貼APP申請、二維碼識別、作業軌跡監測的“三合一”方式。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印發了《關于啟用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信息化監管系統加快推進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三合一”辦理的通知》,決定對70馬力以上輪式
拖拉機、自走輪式
谷物聯合收割機等8個品目實施“三合一”辦理。目前,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信息化監管系統已部署上線,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2021-2023)及手機APP均已完成“三合一”申請辦理服務模塊升級。
《通知》明確,根據新修訂的《農業機械分類》NY/T 1640-2021,
列入新疆農機購置補貼“三合一”辦理范圍的機具,包括:輪式拖拉機、履帶式拖拉機、谷物聯合收割機、玉米收獲機、棉花收獲機、青(黃)飼料收獲機等品目或檔次的機具。自2022年5月1日及以后生產出廠并在新疆申請農機購置補貼的輪式拖拉機、履帶式拖拉機、谷物聯合收割機、玉米收獲機、棉花收獲機,必須符合本通知相關要求,否則無法辦理補貼。5月1日前購買的,實行“三合一”方式與原有方式并行辦理,以購機發票日期為準。青(黃)飼料收獲機屬新增機具,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至2022年7月31日為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三合一”方式與原有補貼申請方式并行辦理。2022年8月1日及以后生產出廠并在新疆申請農機購置補貼的必須符合本通知相關要求,否則無法辦理補貼。新疆將同步實施“先用后補”,即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購機后可提出補貼申請,待機具作業面積累計達到100畝(含)后兌付補貼資金。
“三合一”辦理流程如下:
(一)二維碼和物聯網終端安裝。農機生產企業登錄二維碼管理輔助系統(http://www.nj2wm.com),按系統說明及要求完成機具二維碼生成、打印、安裝以及物聯網設備與機具的綁定,登錄農機物聯網開發者平臺(http://dev-iot.dtwl360.com)對接通信協議,并在該平臺添加安裝的北斗定位終端,確保安裝在農機上的北斗定位終端數據傳輸對接成功。農機生產企業承諾物聯網設備向物聯網平臺傳輸數據信息的能力不少于5年(自購機之日起計),因數據信息無法及時準確傳輸到平臺引起的糾紛由農機生產企業自行承擔。
(二)購機者提交補貼信息。購機者登錄新疆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APP(以下簡稱“APP”),選擇“補貼申請—二維碼辦理入口”,開始補貼申請流程。為確保申請成功受理,購機者務必真實填報信息和圖片。
1.身份認證。購機者為個人的,上傳購機者本人身份證件圖片;購機者為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上傳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圖片。
2.添加申請補貼機具信息。購機者通過掃描機具二維碼,添加和完善產品(出廠)編號、發動機編號等機具信息。
3.添加申請補貼機具相關照片等資料。本人身份證件與所購機具二維碼銘牌合影(簡稱“證牌合影”)、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證書或行駛證等照片資料。
4.添加購買信息等。首先選擇是增值稅普通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發票,然后通過拍照識別購機發票,添加和完善發票信息。
5.牌證機具監理信息比對。輸入牌證機具的登記證書編號、牌照號碼、所有人、所有人證件號等信息,與所購牌證機具監理信息自動比對,比對一致進入下一環節。
6.確認提交。購機者完成上述流程后點擊提交申請信息。
(三)資料審核。農業農村部門在收到購機者補貼申請后,應于2個工作日內在申請辦理服務系統或APP中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進入下一流程;對因資料不齊全等原因無法受理的,應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請,購機者補充完善后,可在APP中重新提交。審核的內容包括:
1.購機者信息審核:購機者為個人的,主要審核證牌合影、人證合影、購機發票中購機者姓名、身份證件號碼是否一致;購機者為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主要審核證牌合影、人證合影中法人代表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是否一致,購機發票和工商營業執照的組織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是否一致。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證書圖片與購機者填報的登記證書編號、所有人、所有人身份證件號碼是否一致。
2.機具信息審核:主要審核產品銘牌圖片、發動機銘牌圖片和機架鋼印圖片與購機發票中產品名稱、產品及發動機型號、產品(出廠)編號及上傳至系統中的機具信息是否一致。
3.發票信息審核:主要審核購機發票內容的完整性、購機發票圖片與購機者填報的信息中購機日期、產品數量、銷售價格等信息是否一致。
(四)購機者現場信息確認。購機者攜帶有效身份證明(個人憑身份證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憑工商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購機發票、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證書、“一卡通”或其他銀行卡(折)等到本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進行現場確認。現場信息確認過程中,農業農村部門要查看購機者本人(法定代表人)與其身份證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一卡通”卡號或銀行賬號的開戶名與有效身份證明的個人姓名(組織名稱)是否一致。查看通過后打印《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購機者進行現場簽字確認。
(五)核驗公示信息。對符合條件可以受理的,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應于13個工作日內(不含公示時間)完成相關核驗工作。并在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實時公布補貼申請信息,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鼓勵在鄉村或補貼申請點公示欄中同步公開公示信息。
購機者可以在完成規定的作業面積后再申請補貼,也可以在購機辦理完牌證后即申請補貼。對于購機辦理完牌證后即申請補貼的機具,應在農業農村部門開展資料審核、相關核驗和公示工作的20個工作日內完成作業面積要求(以物聯網輔助管理系統數據為準),如此期限內未達到作業面積,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應及時在系統中做凍結處理,待達到作業面積后及時解除,進行下一步工作。
(六)資金兌付。縣級財政部門根據農業農村部門提供的補貼資金發放意見,對符合要求的于15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的方式完成資金兌付。因資金不足或加強監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兌付的,應告知購機者,并及時與同級農業農村部門聯合向上級部門報告資金供需情況。補貼申領原則上當年有效,因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無法享受補貼的,可在下一年度優先兌付。
對重點機具實施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三合一”辦理操作,可做到“一機一碼、一碼溯源”,是一項利民便民、強化農機監管的重要措施,是精準實施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作業補貼政策的一項基礎性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要及時部署安排,抓好政策宣傳,積極引導購機者使用APP辦理補貼,有效推進補貼全流程線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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