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補貼動態】 8月20日,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上海市財政局印發《上海市2021-2023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支持引導農民購置使用先進適用農業機械,引領推動農業機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質高效轉型升級,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推動上海農業高質量發展、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堅實支撐。
文件明確,將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畜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全部列入補貼范圍,應補盡補。聚焦薄弱環節,加快遴選和推廣蔬菜、林果等經濟作物適用機械,補齊機械化生產短板。積極發展綠色生產、廢棄物利用等農機化新技術和裝備。著力推進高端智能創新農機發展,深化北斗、GIS、物聯網等技術的推廣應用,加快推動農機數字化轉型,確保農業生產數據安全。
補貼范圍方面,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機具范圍分為國家補貼范圍和地方補貼范圍兩類。本市根據農業生產需要和全國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對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機具降低補貼標準,并將部分低價值的機具退出補貼范圍,確定國家補貼范圍15個大類30個小類81個品目(詳見附件1),使用中央、市級財政資金予以支持。其中,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購置補貼具體操作辦法按照農業農村部有關規定執行;繼續開展農機購置補貼“三合一”試點工作,具體要求另行發布;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按《關于印發<上海市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滬農委規[2020]8號)執行。根據本市“三園”工程建設要求,通過專家評審選優等程序,確定本市地方補貼范圍4大類7小類7個品目(詳見附件1),使用市級財政資金予以支持。國家補貼范圍和地方補貼范圍將根據農業生產發展實際需要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情況按年度進行調整。
補貼標準方面,農機購置補貼實行定額補貼,對購置同一種類、同一檔次的機具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國家補貼范圍和地方補貼范圍內機具補貼額不超過補貼機具市場銷售均價的50%。市場銷售均價原則上通過本市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補貼數據取得,其中,新增品目或上年補貼銷售數據較少的品目,其相關檔次市場銷售均價可通過市場調查獲取,或直接采信其他省份市場銷售均價的最低值。本市根據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情況和農機市場均價波動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部分檔次農業機械的補貼額,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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