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熱點關注】 8月3日,河南省農業機械技術中心發布通知,明確2021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工作自8月4日開始投檔,投檔平臺常年開放。河南省將視投檔情況,在本年度內分批次集中對投檔產品開展形式審核。2021年第一批形式審核計劃于8月18日開展。
通知明確,投檔產品應為列入《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見附件1)的產品。后續批次補貼額一覽表公告后,所涉及的產品投檔工作另行通知。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分檔及補貼額有變化的,以最新公告和通知為準。
已納入“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2018-2020)”,機具品目、分檔、基本配置和參數均無變化,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無變化且在有效期內的產品,無需重新投檔。產品明細表見附件2。
投檔產品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投檔產品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
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包括尚在有效期內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
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
4.投檔產品的相關證書信息須在“全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以下簡稱“鑒定平臺”)上公開發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與投檔。若繼續投檔,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由相關企業負責。
1.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黑名單數據庫的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從業人員及產品;
2.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違規通報數據庫且尚未恢復或已取消、暫停補貼資格的產品和企業;
3.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或市場質量監督檢查中不合格的產品;
4.不能明確界定產品類別、品目、檔次的產品;
5.其他不符合投檔條件的產品。
此外,根據部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有關要求,2021年70馬力(含)以上的四輪驅動
拖拉機新增了“最小使用比質量(kg/kW)”參數要求,河南省將予以重點審核,必要時就最小使用質量變更可能引發的可靠性、安全性風險等情況向提供檢測報告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咨詢。請涉及該參數變更的有關拖拉機生產企業提交產品照片時,提供產品變更前后對比照片,并在產品配置參數中注明質量變更部位、變更內容、具體變更值等。“最小使用比質量(kg/kW)”參數發生變更而不報告或不據實報告的,將暫停相關企業所有產品在河南省補貼資格,所有經濟糾紛和損失由企業自行承擔。
投檔企業還應注意,根據農業農村部相關工作要求,河南省將在形式審核后,對部分投檔產品進行現場演示(展示)評價。不按要求參加現場演示(展示)評價或評價不通過的產品,不允許參與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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