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政策導讀】 今年3月,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印發了《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新一輪農機補貼政策”),對新一輪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新政策提出了幾項實施重點,一是著力突出穩產保供,將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畜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全部列入補貼范圍;二是突出農機科技自主創新,推廣使用智能終端和應用智能作業模式,加快農機創新產品取得補貼資質條件步伐,盡快列入補貼范圍;三是補貼標準方面“有升有降”,提高重點機具補貼額,降低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機具品目;四是提升政策實施監督服務效能。
在《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發布后,各省份陸續發布了本省的新一輪農機補貼實施方案。基于我國地大物博,南北農業發展存在一定差異,因此各省份的農機補貼重點也存在一定差異,如水稻主產區補貼重點或向水稻生產相關機具傾斜,而玉米主產區則更重視玉米生產機具。筆者整理了目前已發布新一輪政策的十余個省份在實施方案中單獨列出的重點補貼機具,供大家參考。
山東省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山東省財政廳5月份印發《2021-2023年山東省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提出新一輪農機補貼政策要優先保障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畜產品生產所需機具,應補盡補,
大力發展玉米籽粒收獲機、糧食烘干機、秸稈處理機械等糧食生產薄弱環節機具。實施種子、烘干、標準化豬舍、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設施裝備補貼試點,加快推廣應用步伐。推廣使用智能終端和應用智能作業模式,深化北斗系統在農業生產中的推廣應用
大力支持農機創新產品列入補貼范圍,
重點補貼建設標準成熟的烘干機配套設施、溫室大棚骨架和標準化豬舍鋼結構、智能養殖(含漁業)設備、果菜茶初加工成套設備、蜜蜂養殖及蜂產品初加工成套設施裝備等,其中溫室大棚骨架補貼繼續按照山東省日光溫室補貼實施方案有關規定實施,其他品目實施工作另行通知。
全面開展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購置補貼工作,具體操作辦法另行通知,在此之前,繼續按有關規定實施引導植保無人飛機規范應用試點。
補貼標準方面,將選擇玉米籽粒收獲機、大蒜播種機兩個品目產品適當提高補貼標準,報農業農村部備案后實施。對 30 馬力(不含)以下輪式拖拉機、玉米脫粒機、鍘草機等低端、安全性差的品目或檔次機具逐步退出補貼范圍,其中 2021 年將 30 馬力(不含)以下輪式拖拉機退出補貼范圍。
河北省
5月份,河北省農業農村廳、河北省財政廳聯合印發《河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明確提出,根據河北省農業生產需要和資金供需實際,從全國補貼范圍中選取14大類42個小類156個品目做為河北省補貼機具品目。優先保障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畜產品生產、丘陵山區特色農業生產以及支持農業綠色發展和數字化發展所需機具的補貼需要。將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畜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全部列入補貼范圍,應補盡補。將更多符合條件的高端、復式、智能產品納入補貼范圍,提高補貼標準,加大補貼力度。將育秧、烘干、標準化豬舍、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設施納入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范圍,加快推廣應用步伐。按年度將區域內保有量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機具品目或檔次剔除出補貼范圍。適時向農業農村部、財政部提出增補建議。
推廣使用智能終端和應用智能作業模式,確保農業生產數據安全。大力支持農機創新產品列入補貼范圍。重點補貼建設標準成熟的烘干機配套設施、溫室大棚骨架和標準化豬舍鋼結構、蜜蜂養殖及蜂產品初加工成套設施裝備等,經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備案后實施。開展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購置補貼工作,具體操作辦法按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通知要求執行。
補貼標準上,選擇水稻插秧機、玉米籽粒收獲機等品目的產品提高補貼額,補貼額測算比例最高為35%
貴州省
5月份,貴州省農業農村廳、貴州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貴州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要求進一步暢通農業機械化發展各個環節,持續提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精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支持引導農民購置使用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引領推動農業機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質高效轉型升級。
文件明確提出將適宜貴州省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全部列入補貼范圍,應補盡補。根據貴州省需要將育秧、烘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設施裝備納入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范圍,加快推廣應用步伐;提升部分重點機具品目補貼額,測算比例從30%提高到35%,包括秧苗移栽機、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等糧食生產薄弱環節和丘陵山區特色產業發展急需的智能、復式、高端產品、新機具。同時逐步降低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機具品目補貼額,到2023年補貼額測算比例降至15%及以下,并將部分機具品目逐步退出補貼范圍;推廣使用智能終端和應用智能作業模式,深化北斗系統在農業生產中的推廣應用;根據年度補貼資金安排計劃實行敞開補貼,優先保障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產品生產、丘陵山區特色農業生產以及支持農業綠色發展和數字化發展所需機具的補貼需要。
青海省
6月份,青海省農業農村廳、青海省財政廳印發了《青海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提出優先保障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畜產品生產、丘陵山區特色農業生產以及支持農業綠色發展和數字化發展所需機具的補貼需要。逐步將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機具品目或檔次剔除出補貼范圍。適時向農業農村部、財政部提出增補建議。
其中,對聯合整地機、深松機、免耕播種機、精量播種機、馬鈴薯種植機械、秸稈粉碎還田機、殘膜回收機、收獲機械等在中央補貼額的基礎上,用省級資金按不超過中央補貼額的50%進行累加補貼。
大力支持農機創新產品列入補貼范圍,積極開展農機專項鑒定,對尚不能通過農機專項鑒定取得補貼資質的創新產品和成套設施裝備等給予支持,重點補貼建設標準成熟的烘干機配套設施、溫室大棚骨架和標準化豬舍鋼結構、智能養殖(含漁業)設備、果菜茶初加工成套設備、蜜蜂養殖及蜂產品初加工成套設施裝備等。開展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購置補貼工作。
西藏自治區
近日,西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西藏自治區財政廳印發了《西藏自治區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提出重點支持穩產保供,將青稞、馬鈴薯等糧食作物和牦牛、藏豬等重要畜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全部列入補貼范圍,補貼范圍覆蓋農牧區一二三次全產業鏈。推動育秧、烘干、標準化豬舍、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設施裝備納入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范圍,加快推廣應用步伐。
補貼標準方面,提升部分重點補貼機具補貼額,包括新型青稞免耕播種機、青稞專用收獲機等糧食生產薄弱環節所需機具,丘陵山區特色產業發展亟需的新機具以及智能、復式、高端產品。降低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輪式拖拉機等機具品目的補貼額,逐步將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需求量小的機具品目剔除出補貼范圍。
推動實施中央財政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對尚不能通過農機專項鑒定取得補貼資質的創新產品和成套設施裝備等給予支持,逐步將標準化豬舍鋼結構、智能養殖設備、果菜茶初加工成套設備等納入補貼范圍,經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備案后實施。
各類農機社會化服務主體(包括農機作業服務公司、農機專業合作社)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購置50馬力(含)以上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及其他用于糧油、草飼生產農業機械時,實行定額累加補貼。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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