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通知公告】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為加強我省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內農機產品管理,規范推廣鑒定證書和標志使用,根據農機鑒定管理相關規定,省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監測站決定對農機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內部分農機產品進行監督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督檢查依據
1、《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辦法》(農業農村部令2018年第3號);
2、《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工作規范》(農機發〔2019〕3號);
3、《國家支持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實施細則》(農機鑒〔2019〕54號);
4、《江西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辦法》(贛農規字〔2020〕1號);
5、被檢查農機產品對應的推廣鑒定大綱。
二、時間安排
監督檢查工作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監督檢查內容
(一)生產者名稱、地址及產品一致性。產品一致性檢查應依據產品鑒定時所采用大綱。
(二)證書和標志使用情況。
四、監督檢查對象
監督檢查對象詳見附表。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強組織領導。監督檢查工作具體由江西省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監測站組織實施,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監督檢查組,保證每次參與監督檢查人員為2-3人。
二是要規范檢查行為。檢查人員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前必須簽訂《監督檢查員承諾書》,工作中應堅持科學、公正、高效、廉潔的原則,認真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準確記錄檢查結果,不得向被監督檢查企業收取任何費用。
三是要做好情況匯總和資料歸檔。全部工作結束后,江西省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監測站要及時匯總監督檢查結果、形成報告,并于12月15日前公布,并做好《監督檢查員承諾書》、《監督檢查報告》和相關記錄材料的存檔工作。
聯系人:質量監測科,電話:0791-83955302
附件:2020年江西省農機推廣鑒定產品監督檢查任務表
江西省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監測站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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