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通知公告】 2020年中央財政繼續支持實施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以下簡稱“補助項目”)。根據農業農村部中央財政資金2020年任務清單及我區推動農牧業農村牧區高質量發展*行動工作重點,為組織實施好我區的補助項目,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2020年農技推廣補助項目重點圍繞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戰略的新任務,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以支撐質量興農興牧、綠色興農興牧和推進農牧業高質量發展為主線,統籌兼顧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和小農牧戶的服務需求,堅持深化改革增活力、創新機制提效能,培育精干專業推廣隊伍,打造符合自治區實際的科技示范服務平臺,推廣優質綠色高效技術模式,高起點統籌謀劃、高標準組織實施,為自治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產業精準扶貧和全區農牧業農村牧區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和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標
(一)每個基層農技人員指導服務農牧業科技示范主體不少于3個,對每個農牧業科技示范主體上門指導服務次數不少于5次,進村入戶開展指導服務時間不少于100個工作日。農牧業科技示范主體抽樣滿意度達到95%,農牧業技術推廣公共服務對象抽樣滿意度超過70%。
(二)推廣一批符合自治區實際的優質綠色高效技術,廣泛應用農牧業生產,農牧業主推技術到位率超過95%。
(三)建設不少于183個長期穩定的農牧業科技示范基地,其中,每個項目旗縣建設不少于2個長期穩定的農牧科技試驗示范基地,每個基地試驗示范2項以上先進適用技術模式,開展5次以上觀摩培訓活動,使其成為集示范展示、技術指導、農牧民培訓等多功能、綜合性的農業技術示范服務平臺;條件成熟的項目旗縣,根據優勢特色產業發展需求,可建設區域性現代農牧業產業技術示范基地。
(四)農技人員普遍應用信息化手段進行學習交流和業務指導,使用中國農技推廣APP比例超過85%,農技人員通過信息化手段,開展農技推廣服務的比例超過80%。
(五)對不少于三分之一以上的編制內基層農技人員進行5天以上脫產業務培訓,其中異地培訓(出旗縣)人數不低于培訓人員總數的60%,共完成6000人的培訓任務。
(六)每個旗縣落實特聘農技員不少3名(其中貧困旗縣不少于5名),共特聘292名以上人員,主要助力脫貧攻堅。
三、主要任務
(一)推進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創新。支持有條件的旗縣探索農技服務增值取酬有效路徑,允許基層農技人員進入家庭農場、合作社、農牧業企業等,為新型農牧業經營和服務主體提供技術承包、技術轉讓、技術咨詢等形式的增值服務并獲取合理報酬。完善融合發展機制,發揮公益性推廣機構在多元化推廣體系中的樞紐作用,通過派駐人員、共建平臺、合署辦公等方式,實現公益性推廣機構與經營性服務組織信息共享、優勢互補、協同發展。引導扶持社會化服務組織發展,支持其開展農業產前、產中、產后全程農技推廣,滿足農牧業生產經營者的多層次、多樣化、個性化的服務需求。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通過公開招標、定向委托等方式,支持社會化服務組織承擔可量化、易監管的公益性農技推廣服務。
(二)建設高素質農技推廣隊伍。選拔學歷水平和專業技術能符合崗位職責要求的人員進入基層農技隊伍。完善基層農技人員分級分類培訓機制,立足需求選準培訓對象、優化培訓內容、完善培訓方式。從具有副高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具有較高度和專業技術的基層農技推廣機構在職人員中遴選農技推廣骨干人才,由自治區農牧廳統一組織進行脫產業務培訓,進入內蒙古農大、自治區農科院、扎蘭屯職業學院、自治區農廣校、農牧業產業技術體系崗站等進修深造,使其專業素質和工作能力跟上時代節拍,成為指導服務的行家里手。支持基層農技推廣隊伍中非專業和低學歷人員,通過在職研修等方式進行學歷提升教育。
(三)構建科技示范服務平臺。圍繞自治區優勢特色產業發展需求,按照示范推廣到位、培訓指導到位、產業到位的要求,通過自建、租用、合作等方式,在現有基地數量的基礎上,再深化建設擴大一批長期穩定的農牧業科技示范基地,依托基地開展集成示范、推廣應用、教育培訓等,將基地打造成農牧業優質綠色高效技術的展示窗口和輻射源、基層農技人員開展指導服務的綜合服務平臺。規范農牧業科技示范基地運行管理,明確年度任務和考核指標,建立技術示范檔案,并進行考核驗收。自建、租用類基地要有明確的技術示范實施方案,合作類基地項目旗縣要與基地主體簽訂技術示范協議,基地要統一豎立“全國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農業科技示范基地”標牌(樣式見附3),標明內容、技術負責人、實施單位等信息。
(四)示范推廣優質綠色高效的主推技術。在自治區農牧廳發布的年度農牧業主推技術基礎上,各盟市結合本地農牧業主導產業和農牧業生產經營者的技術需求,遴選推介本地區年度農牧業主推技術。每個盟市推廣至少1項符合資源節約、增產增效、生態環保、質量安全等要求的優質綠色高效技術模式,在技術模式適宜推廣范圍內以旗縣為單元,組建技術指導團隊,形成當地技術操作規范,依托示范基地、示范主體等開展展示推廣,促進技術快速進村入戶到田。
(五)完善農牧業科技示范主體遴選培育機制。立足優勢特色產業發展需求,遴選能力較強、樂于助人的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帶頭人、種養大戶、鄉土專家等作為農業科技示范主體,通過指導服務、技術培訓等方式,把配套集成、簡單易學的種養技術、防災減災和標準化生產技術傳授給示范主體,讓省工省力、節本增效的新型農機具推廣到示范主體,把農牧業生產投入品供給和
農產品供求等信息發送到示范主體,提高示范主體的自我發展能力和對周邊農戶、特別是小農戶、建檔立卡貧困戶的輻射帶動能力。組織基層農技人員在農牧業生產的重要時節和關鍵時節,對示范主體開展手把手、面對面的技術指導和咨詢服務。
(六)加強農技推廣服務信息化建設。發揮信息服務高效便捷、覆蓋面廣等優勢,推動專家教授、農技人員和經營性服務組織等通過互聯網、移動通訊、廣播電視等渠道,開展在線學習、互動交流、技術普及等活動,為廣大農牧民和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提供精準實時的指導服務。優化中國農技推廣APP運行管理,各盟市覆蓋面和使用率要達到100%,將基層農技人員培訓、示范基地建設、示范主體培育等補助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線上動態展示和績效管理。
(七)全面實施農技推廣服務特聘計劃。繼續從鄉土專家、種養能手、農牧業專業應往屆大學生、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技術骨干中招募有豐富農業生產實踐經驗和較高技術專長、服務意識和協調能力較強、且在服務區域有較好群眾基礎的人員作為特聘農技員,主要為建檔立卡貧困戶提供服務。實施補助項目的*貧困旗縣原則上不少于5名特聘農技員。特聘農技員要幫助貧困農戶發展特色產業,開展農業技術指導服務。特聘農技員由旗縣農牧部門會同財政部門進行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按照發布需求、個人申請、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確定人選、簽訂服務協議及報備上級農牧業部門等程序進行。特聘農技員招募要全程公開透明,招募的特聘農技員要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合同或服務協議,約定服務期限、服務任務和服務收入等。要加強組織領導,統籌推進落實,強化經費保障,完善扶持政策,及時總結經驗成效進行宣傳。
(八)構建自治區農牧業重大技術協同推廣機制。繼續開展農牧業重大技術協同推廣計劃試點,各協同推廣團隊要以農業優勢特色產業為主線,以重大技術推廣任務為牽引,協調農技推廣機構、科研教學單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經營性服務組織等合理分工、高效協作,調動盟市旗縣技術人員的積極性,構建上下貫通、左右銜接、優勢互補的農技推廣協同服務新機制。相關盟市要主動對接協同推廣技術團隊,提出要求,配合工作,爭取更多技術在本地區落地。
四、補助內容和實施期限
(一)補助內容
1.農牧業技術推廣服務補助。主要包括基層農牧業技術人員進村入戶開展技術服務補助,聘請專家團隊,實施“特聘計劃”,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化服務組織開展農技推廣,建設“一主多元”農技推廣體系。
2.農牧業科技示范補助。一是現代農牧業科技示范基地建設補助。二是對農牧業科技示范主體推廣應用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進行補助。三是采用信息化手段開展推廣服務補助。
3.技術人員能力提升補助。支持農技人員進行知識更新,包括參加農業農村部農技推廣骨干人才培養、異地研修、集中培訓和現場實訓等教材、場地、差旅、食宿、交通等培訓有關費用。
(二)實施期限
根據各補助項目旗縣工作實際實施情況,在實施區域上,重點支持實施意愿較高、2019年度項目任務完成較好的農牧業旗縣承擔農技推廣補助項目。2020年度我區補助項目計劃安排在11個盟市的84個旗縣區及烏海、滿洲里、二連浩特87個單位實施,重點向種植業、畜牧業、農機、漁業、一二三產業融合(試點單位)生產旗縣傾斜,實施時間為2020年1月-2020年12月。目標及任務見附2。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盟市、項目旗縣農牧業部門要緊緊圍繞2020年補助項目的總體要求和重點任務,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明確工作職責,推動政策到位、人員到位、資金到位,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強與財政部門溝通協調,建立有效的協作機制,形成權責明確、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結合本地實際,根據自治區實施方案制定符合實際、突出特色、切實可行的旗縣級實施方案,會同財政部門聯合行文,于2020年2月底前報送農牧廳科教處。
(二)強化績效考評。各盟市要嚴格按照自治區制定的《2020年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績效考評指標體系》(附4)落實項目工作,自治區對項目實施要通過線上考評與線下考評相結合、平時考評與年度考評相結合、自評互評與現場考評相結合等方式,進行全程績效管理,建立以評促建、以評促改的激勵約束機制,按照考評結果與下年度任務安排、資金測算緊密掛鉤,進一步加大實施績效所占權重,對全區項目旗縣任務完成和實施成效進行優、良、中、差四類定性評價,對考評優秀的盟市、旗縣適時給予通報表揚和資金獎勵。
(三)規范資金管理。各盟市要加大對項目旗縣資金到位和使用情況的監管,嚴格按照財政部、農業部《關于印發﹤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17﹞41號)及有關財務規章制度,細化支出范圍,明確資金使用用途,確保專款專用。要建立項目資金使用公示制度,補助項目實施旗縣要將農牧業科技示范主體、科技示范基地、技術指導員等資金補助信息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接受監督。對弄虛作假、擅自改變資金用途、擠占挪用的,一經發現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追究相關責任。
(四)加強總結宣傳。各級農牧部門要加強總結宣傳,充分挖掘補助項目組織實施的有效做法和典型模式,結合農業農村部評選先進人物,大力宣傳基層農技人員先進事跡,擴大影響,充分利用各種報送渠道和網絡、報紙、電視等媒體進行推介宣傳,為補助項目實施營造更為良好的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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