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補貼動態】 為進一步鼓勵農民購置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農業機械,推進老舊農機報廢更新,切實優化農機裝備結構,全面提升農機裝備水平,根據相關要求,貴州省農業農村廳 貴州省財政廳 貴州省商務廳10月24日聯合印發《貴州省關于印發2019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對相關工作作了部署。
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實施范圍為全省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縣(市、區),補貼對象為符合要求的依法報廢舊機并換購新機的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
報廢條件
達到報廢標準或超過報廢年限。小型拖拉機報廢年限為10年、大中型拖拉機報廢年限為15年、履帶拖拉機報廢年限為12年、自走式聯合
收割機報廢年限為12年、懸掛式玉米聯合收割機報廢年限為10年;
未達報廢年限,但技術狀況差且無配件來源的;
國家明令淘汰的。
申請報廢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必須基本完整,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前后橋、車架總成等主要零部件(手扶拖拉機為發動機及支架、變速箱、扶手把)齊全。嚴重殘缺,改裝、拼裝或來歷不明機具不予受理。
補貼標準
拖拉機
聯合收割機
操作程序
(一)回收舊機。老舊農機所有者(機主)自愿將擬報廢的農業機械交售給承擔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的農機回收單位,并提交所有人身份證明、農業機械號牌、行駛證、登記證書等信息。發動機號、底盤(車架)號不清或未辦理變更登記等情形,需提供農業機械相關來歷證明的,按《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規定》(農業部令2018年 第2號)規定提供,或由機主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出具證明。農機回收單位應當核對機主信息和報廢農業機械信息,符合報廢要求的,向機主出具《報廢農業機械回收證明》(式樣見附件 1,由當地農機化主管部門統一印發,以下簡稱《回收證明》)。
(二)解體銷毀?;厥盏霓r業機械由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監督農機回收單位進行解體或者銷毀。監督人員應當復核機主信息、報廢農業機械信息,符合報廢要求的,現場監督拆解。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和農機回收單位要建立報廢農業機械整機、拆解重點環節與主要零部件解體或者銷毀前、后照片等檔案,并填制《貴州省報廢農業機械解體或者銷毀證明》(式樣見附件 2,以下簡稱《農機報廢證明》)。
(三)注銷登記。符合報廢條件的機具經解體銷毀后,機主持身份證明、農業機械號牌、行駛證、登記證書和《回收證明》等憑證,到當地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所屬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辦理農業機械報廢手續,注銷農機牌證。
(四)申請更新。機主憑《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申請表》(式樣見附件 3)和身份證明,以及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要求的相關資料,向當地農機化主管部門提出換購新機申請。農機化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回收證明》、《農機報廢證明》、《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申請表》。通過審核的,機主可優先獲得拖拉機或聯合收割機的購機補貼資格。報廢一臺農業機械,只能優先獲得更新一臺農業機械的購機補貼資格。
(五)兌現補貼。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與農機購置補貼同步兌現。機主憑有效的身份證件和《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申請表》,在購置新機時享受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同時按照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有關規定享受購機補貼。兌現的農機報廢更新補貼額,不得高于機主實際購機款(購機款是指機主僅享受購機補貼時應自付的款項)。購置新機后,應依法在當地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注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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